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穿过堵塞的人群,看着雅洁的背影,她拉着我的手,带着我在人间觅寻。
嘈杂的声音,渐渐消失,心里的呼吸,慢慢增大。
跑着跑着,眼前的世界仿佛出现了变化。
城市的夜景,蓝色的宾利,一个穿着裙子的姑娘,在我面前转着圈,满脸期待地对我发问:“我美吗?”
——
彩色的霓虹灯,照不进城市阴暗的巷角。
她躲在阴影里,穿着黑色的风衣。
背靠着,也不再是蓝色的宾利,而是一辆漆黑的,看不出牌子的轿车。
我驻留在原地,没敢向前,我的心里,跟流进了黑咖啡一样苦涩。
我曾幻想过,跟她的无数次相遇。
在人群里,在漆黑的夜里,在墓地里,在咖啡厅里,在梦里.......
可我知道,我从来都没有做好遇见她的准备。
我一直在逃避,我没有勇气,因为我清楚,她的情感,太炽烈,像一团点燃都不会熄灭的火,直至燃烧殆尽。
我们大概隔了十来米,我盯着她,她望着我,看不清她的脸,望不见她的颜。
雅洁站在中间,来回望着我跟她,似乎也很犹豫。
“你还是,我认识的那个混蛋吗?”
冷风中,吹来她的第一句话。
熟悉的声音,像一个突然来访的旧友,让我无比触动。
但我,却不知道该如何回答。
我早已不是混蛋。
我早已不背负罪恶。
我早已跟过去隔离。
“苟旦,我一直都在等你。”
“等你来找我。”
“等你一句解释。”
“等你跟我一起,东山再起......”
“别说了!”我大吼。
或许是受到了唐龙的影响,我的语气,竟然也带着丝毫正义。
“我不会再跟你一起,去做那些肮脏的交易!”
“我早就不是苟旦了,我是......沈墨了......”
我知道,我的回答,会让她失望,会让她伤心,会让她悲哀,但这就是事实。
因为,我已经不是她认识的那个混蛋了。
“所以,害死沈临风的......真的是你?”
她,从漆黑中走来。
端着漆黑的枪口,脸上戴着一只漆黑的眼罩,只露出一只漆黑的眼睛。
一道跨过半张脸的刀痕,从左耳到右耳,刻在她那坚强而飒爽的脸上,仿佛将她的未来与过去,彻底分割开来。
她的步伐一瘸一拐,每走一步,关节处都能发出金属碰撞的刺耳声响。
陈霏阳的样貌,让我吃惊,但却不让我意外。
我不知道,她究竟在缅甸吃了多少苦,但我清楚,她的心中对我埋藏了多少恨。
“如果你要开枪,我不会怪你,换做是我,我也会开枪。”
再次见面,陈霏阳拿枪指着我的那一刻,我绷紧的身体,顿时松懈了下来。
枪膛里,装着解脱的子弹,还有害死沈临风的愧疚,和对陈霏阳的歉意。
我承认,我不是一个合格的卧底。
我承认,我爱陈霏阳这样的混蛋。
跟他们混在一起,让我找到了家的感觉。
可我们,终究是两路人。
如果有一天要做一次分割,那就现在吧!那就此刻吧!那就用子弹,击穿我的身体吧!
我选择跟我父亲一样的死法,倒在血泊当中,死在.......自己的良心当中。
“哈哈哈——”
她仰天大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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